身體不比心靈差
早上下雨,上班時鑽過捷運地下街,又遇到連方瑀,連著兩天和她擦身而過。
今天穿著裙子和輕鬆的平底鞋,她的身體也透出和衣服同款式的輕快,不像昨天穿的灰白色褲裝那麼拘緊。她低垂著雙眼,不願與任何行人的眼睛接觸,可以想像盛名之下的壓力。我穿著新買的法國洋裝,同樣輕快的走著,那有彈性的布料與嫘絲花,自然讓人變得既漂亮又舒服:「啊,我這是要去酒廊上班嘛?哪是去畫廊!」
低胸的洋裝,沒想到也可以很方便工作,接一通電話時,南進到辦公室:「喔,這是酒廊嘛?晚上去,我買單。」
「好啊,當酒乾仔嫂也很好,至少眼睛不會痛,腦子不會脹得發麻。」「敢說大話,半杯酒就倒的人。」
其實,身體不比心靈差,為什麼老是看畫看書寫文章,卻讓自己像個糟老婆?如果身體感覺舒服,腦子也會輕一些;如果一件衣服可以讓身體感覺舒服起來,何不去講究。啊,原來以前太隨便了。
昨天來了一位客戶,去年買陳昭宏的裸女在浴室,他一見那富有彈性的肌膚就愛上了;昨天又買一幅張炳堂的花。花和女人在某種意義上是相類似的,由於外型的美麗,而牽動心靈的愉悅。
修飾心靈也要修飾身體,衣服使身體更美麗,所以晚上要再去買衣服。